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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中院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作者:乐山中院  发布时间:2024-02-07 10:23:41 打印 字号: | |

2月6日,四川高院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全省法院工作,研究部署2024年主要任务,锚定“川法特色、全省权威、全国领先”目标,更好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四川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会上,乐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邓鹏作了题为《明确思路 精准服务 以优质化审判护航高质量发展》的交流发言。

 

明确思路 精准服务 

以优质化审判护航高质量发展

 

2023年,乐山法院围绕“实质化运行、优质化提升”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民商事审判“提质”“培优”。

 

能动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庭审优质化竞赛,优化破产审判机制,建成“破产案件管理平台”。鑫河电力等12家关联企业破产重整成功。护航重大战略。完善“三院两庭两点”司法保障体系,妥善化解涉晶硅光伏产业纠纷。开展“盯项目、判风险、思方法、献良策”专项活动,为“峨眉山茶”“保交楼”等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意见。推进实质解纷。加强纠纷类型化治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同比下降32.82%。强化合议庭、庭长、专业法官会议“三把关”作用,杜绝发回重审案件程序空转。

 

综合施策,化解长期未结案。实施超前预警。将6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适用鉴定程序案件纳入预警范围,实行台账管理,强化预警管控。强化节点把控。实行院庭长实质审核制度,杜绝违规扣除、延长审限发生。民事案件审限变更率2.92% ,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7.78%。推行两项机制。建立长期未结案“清单制”,落实院庭长“包案制”。民事诉讼长期未结案实现“清零”,三年以上破产未结案化解率83.3%。

 

培优提质,打造服务“桥头堡”。找准发展定位。确保人民法庭实质化运行、优质化提升、差异化发展。研城法庭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突出品牌引领。深化“云上金顶”“海棠花开”“石榴籽+德古”“双梅调解室”等品牌,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院宣传推广。提升创建成效。坚持“因地制宜、扬优补短、注重实效”创建路径,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

 
责任编辑:新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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