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民营经济办公室与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发布通报,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法院办理的某电力综合开发公司、某炉料公司等十二家工业硅企业破产重整案例入选2023年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法院办理某电力综合开发公司、某炉料公司等十二家工业硅企业破产重整案例
案例简介
四川乐山某电力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11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C系公司)和四川乐山某炉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工业硅设计产能23万吨,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是乐山市金口河区支柱型民营企业、乐山市重要的硅材料上游企业。受国际国内市场波动和新冠疫情等因素叠加影响,两家公司陆续陷入财务困境,累计负债总额高达30.8亿元,涉众问题突出。
乐山市法院积极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府一院一企”多方互动,市、区联动强力推进。采用主要债权人、职工代表、债务人、意向投资人等多方共同推荐的方式选定临时管理人开展预重整工作,模拟测算提高重整效率;将C系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和D公司协同重整,推动相关工业硅企业一体化整合,实现企业集团整体脱困;采取管理人、法院、债委会主席“三方确认”运行模式监督资金支付分配。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法院分别于2022年3月30日、2022年8月10日、2022年9月26日裁决对C系公司和D公司进行预重整、重整、实质合并重整,2022年12月26日,裁定批准两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重整期间累计对接3个省市、12家政府机构、5家中基层法院,完成公司股权、土地、采矿权等解封、解押80余次,注销原银行账户100余个。2023年9月28日,重整资金6.9亿元全部到位,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完毕,两家企业涅槃重生。
典型意义
本案是运用破产重整程序化解民营企业债务风险,实现破茧重生的典型案例,也是人民法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审判工作现代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典型案例,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本案中,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法治化与专业化,与属地政府、破产管理人通力协作。重整期间,既保存债务人企业核心资产、最大可能维护企业运营价值,又坚持“生产不停、员工不散、市场不去、税源不断”,实现710名职工全部稳岗就业,销售收入12亿元,上缴税收7500万元,真正起到了“保企业、保债权、保民生”的三重保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