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全省法院“培优”年度关键词,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司法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9月8日,乐山中院召开2023年度省级“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展示汇报会暨公开评议会。
省高院督导工作组,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代表、相关领域专家及群众代表组成的评审组,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邓鹏及市中院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各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分管人民法庭工作院领导及41个人民法庭庭长参加本次汇报会。
会上,乐山中院从“强化主体责任,凝聚‘三方合力’”“优化功能布局,强化‘三项保障’”“发挥审判效能,推进‘三个服务’”三个方面详细汇报了全市人民法庭的工作亮点及成绩,并表示将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契机,继续强化人民法庭的分类指导,以创建促提升,以测评促整改,推动全市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中区人民法院海棠人民法庭、井研县人民法院研城人民法庭、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高卓营人民法庭、犍为县人民法院定文人民法庭、夹江县人民法院漹城人民法庭、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依次对各法庭的工作情况及特色亮点进行展示汇报。
汇报结束后,评审组成员依照评测体系要求对6个人民法庭进行现场评分。评审组代表高度肯定了乐山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并从诉源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对参加展示汇报的人民法庭进行点评交流。
最后,刘航副院长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和基层群众组织对全市人民法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省高院的大力指导表示衷心感谢,并对进一步推进全市“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提出具体要求:要继续围绕中心大局,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拿出司法举措,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便利群众诉讼,加强民生保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评审组点评
海棠法庭打造“海棠花开”司法品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工作成果显著。亮点一:与妇联、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体制和联动调解机制,少年家事调解率达70%,邻里纠纷调解率达81%,让绝大多数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得以解决。亮点二:针对家事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卡,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井研县人民法院研城法庭,以党建为引领,围绕特色柑橘产业,搭建快车道,护航柑橘产业的发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搭建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法官入村、法官讲法等多种举措,提升审判效率,打造半小时诉讼圈,让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到人民法庭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用三个“非常”来谈谈对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高卓营人民法庭的三点看法:非常接地气。高卓营人民法庭用活了“玛牧”文化,发挥“德古”作用,深化“双语”审判,通过彝区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大提升了司法效率和办案效率。非常暖人心。为了更好服务彝区群众,汉族干警学说彝族话、学习彝族风俗习惯;为了方便群众,将法庭办在了网络上、送到了彝家山寨里,让群众在家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司法服务。非常有成效。矛盾调处及时,纠纷得以有效化解,彝区逐步向规范化、法治化发展,法庭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
定文人民法庭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宗旨,融入“忠”“恕”“孝”“智”,深刻理解发扬枫桥经验,发扬传统文化。实现情、理、法的有机融合,送法上门、源头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乡村振兴。
听了漹城人民法庭介绍后,感觉耳目一新、成效显著。一是专业化提升审判效率,作为全市唯一一个道路交通法庭,法庭探索出了“法院+交警+保险行业”的三级调解机制,通过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量效率。二是线上+线下审判,让群众少跑路,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三是构建长效机制、案件回访机制等常态机制,化解了大部分矛盾纠纷,能动司法成效显著。
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充分重视党建工作,做好党建引领,打造映山红党建品牌,通过党员流动服务窗口、党建微课堂等形式将党建工作化虚为实。通过基层治理多元解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力整合形成多方联动,精准止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助力乡村振兴。通过普法进乡村等形式妥善处理涉农涉旅纠纷。依托自然文化双遗产,联动九寨沟等其他景区法庭,灵活运用巡回审判等多种形式,点亮“云上金顶”品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工作开展地非常有实效,多元化解了大量基层纠纷。希望继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广泛地走进中小学进行普法宣传,为法治乐山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