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诈意识和识骗能力,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乐山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多方借力,助推反诈。
一.借力“科技云”,有效惩处犯罪
峨眉山市法院在审理被告人杜某等31人犯诈骗罪一案中,由于被告人众多,部分辩护人不能到庭,借助互联网“云审”平台、科技法庭远程提讯设备,助力刑事审判“加速度”,推进案件高效审结。
二.借力“从业禁止”,发挥能动作用
犍为法院依法审结的被告人王某某等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中,王某某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犍为县分公司配送员,其利用为客户开卡的便利机会,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客户身份信息多开手机卡,后在明知他人从事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将多开的手机卡30余张提供给罗某某出售给廖某某,每张获取110元至120元的报酬。犍为法院综合王某某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同时判处被告人王某某三年内禁止从事通讯运营技术服务相关工作。通过“从业禁止”提高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遏制电诈犯罪。
三.借力“青年力量”,服务民生大局
犍为法院“茉莉花女子诉讼服务队”对法院周边商户开展了“防范电信诈骗、养老诈骗”送法普法活动。以派发宣传资料、“茶话会”等形式向周边商户宣传电信诈骗常见手段,传授防范诈骗措施,普及法律知识,现场解答法律疑惑。
井研法院主动作为,成立“橘乡法先锋”青年干警志愿服务保障队,利用“研溪湿地帐篷音乐嘉年华”活动契机,为当地群众及游客提供法律服务,普及反诈知识。
四. 借力“品牌力量”,增强反诈力度
乐山法院“海棠花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团队为了让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充实的暑假,通过向中小学生及学生家庭发出《致中小学生暑假法治安全的一封信》,向中小学生普及反诈知识,提高反诈意识,以小带老,营造家庭反诈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