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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工作报告(五年工作)
作者:乐山中院  发布时间:2023-01-17 10:27:25 打印 字号: | |

2021年11月23日在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邓 鹏

 

各位代表:

  我代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良好法律服务。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思践悟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党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保障就跟进到哪里。精准把握服务大局的结合点,能动发挥职能作用,制发司法意见,灵活司法措施,服务保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公正司法。聚焦法院主责主业,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明晰规则,平衡利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监督支持,实质解纷,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乐山。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法润嘉州”司法惠民十大行动为抓手,推动立案一次办好、审判公正高效、执行难切实解决、申诉信访实质化解,努力以更加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从严治院。牢牢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任职回避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以廉洁司法保障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五年来,全市法院重点做了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一)筑牢政治忠诚。实施3轮全覆盖政治轮训,推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接受深刻思想政治洗礼,引导干警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基层法院党组书记每年向市法院党组述党建、述意识形态工作,拧紧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二)坚定政治自觉。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细则,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扎实整改省市联动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法院落地落实。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弘扬英模精神,促进司法作风进一步好转、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1个法庭、1名法官被评为“四川政法先锋”。

  (三)展现政治担当。参与脱贫攻坚,选派71名干警驻村帮扶,55个村、1315户如期脱贫。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受援的凉山州美姑县法院获评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助力疫情防控,快审快结妨害疫情防控等犯罪案件13件,有力维护防疫秩序;制发涉疫专项审理意见33条,组织百名法官进百企,帮助371户企业纾困解难、复工复产,取消抗疫一线护士“限高令”案入选全省首批涉疫典型案例。保卫美好家园,在“8·18”洪灾中抢救诉讼档案10万余册,协助紧急转移群众上万人,制发涉灾专项审理意见,强化规则引领,促进灾后恢复。

  二、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乐山高质量发展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办理案件20.3万件,同比上升18.37%。

  (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审结刑事案件9482件,判处罪犯1.28万人。严惩黑恶犯罪,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筹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审结黑恶犯罪案件48件、判处罪犯378人,审结“保护伞”案件6件、判处罪犯11人,追缴没收违法所得1.7亿元。市法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单位。严惩暴力犯罪,对实施抢劫、杀人、爆炸等罪行极其严重的被告人坚决判处死刑,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惩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720件,判处罪犯2770人,其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56人。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84件,判处罪犯224人,其中县处级以上22人。

  (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审结民商事案件11.6万件,涉案金额444.66亿元。优化营商环境,法院牵头的“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2项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收回债务时间”“股东权利保护”“董事责任程度”“公司透明度”4项指标获得满分,成为全国最佳,相关做法被《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刊载交流。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司法意见,编发《企业法律风险防控50条》,妥善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6.11万件,促进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信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案入选全省法院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制定《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市政府、市法院联合出台《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实施方案》,为破产企业处置和市场主体救治提供机制性保障。全市法院共审结破产重整、清算案件115件,盘活土地6428亩,化解不良贷款113.48亿元,协助安置职工8283人,东风电机、西南不锈钢等14家企业涅重生。服务旅游兴市,设立旅游巡回审判点,开展咨询、普法、解纷服务,护航全域旅游。成立全省首家旅游环保审判指挥中心,构建“五位一体”服务体系,开展涉旅纠纷源头治理,争创无讼景区,峨眉山市法院“云上金顶”旅游环保审判品牌获最高人民法院推广。践行“两山”理念,强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结案件1277件,判令补种复绿、增殖放流69次。共建岷江流域“9+2”司法协作机制,守护乐山乐水、美丽嘉州。保障产业强市,组建5个产业司法保障团队、28个涉企法官工作站,建设高新法庭,提供精准服务。五通桥区法院妥善化解光伏龙头企业买卖合同纠纷,助推“中国绿色硅谷”建设。深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审结案件382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涉“古市香”等本土知名餐饮商标案件,促进中国“特色美食地标城市”建设。开展涉金融审执专项行动,审执结案件2.05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8.06亿元,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有力支撑。

  (三)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案件4893件。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结劳动和社保等涉民生行政案件1212件,保障群众及时获得救济。王某工伤认定案入选全国法院指导性案例。与人社、司法等部门会签工伤保险待遇“双赔”纪要,消除法律适用分歧,从源头预防化解行政纠纷。支持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184件,维护执法权威。审结征地拆迁案件1246件,指导完善行政程序,保障岷江航电、夹江核工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参与峨眉山景区违建整治,提供法律意见,服务党政决策,防范法律风险。深化府院联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完善联动举措。创新开展“行政审判进党校、执法人员进法庭”活动,依托市法院依法行政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实践教学2000余人次。每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累计发送司法建议64条,其中2条获评全省十佳司法建议。会同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成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中心,推动行政纠纷实质化解。乐山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获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提名奖”。

  (四)促进诚信体系建设。执结案件5.97万件,执行到位122.29亿元,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攻坚任务,获评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一等奖。加强执行联动,依靠党委领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存款、车辆、房产等在线查控,与41家单位共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纳入失信名单2.05万人次,限制高消费4.47万人次,限制出境19人次,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完善执行机制,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并实质化运行,升级智慧执行系统,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金额17.4亿元,其中,盘龙大酒店成交金额达2亿元。探索律师调查令、执行悬赏、审计执行等举措,破解“查人找物”难题。规范终本程序,加强司法救助,有序分流“执行不能”案件。强化执行攻坚,开展“司法大拜年”“执行大会战”“拒执大打击”专项行动,司法拘留436人次,判处拒执罪12人,1365人主动履行义务。注重善意文明执行,通过和解、兼并、重组等方式,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三、践行司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解决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护卫民生安全。审结涉“食药、钱包、住房”等民生案件7329件,坚守民生安全底线。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惩涉食药安全犯罪,在火锅中使用“地沟油”的雷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惩罚性赔偿金447万元,终身行业禁止。维护群众钱包安全,严惩“校园贷”“套路贷”,加大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审结案件112件,判处罪犯481人,追赃挽损1.5亿元。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审结小区高空坠物案,准确认定侵权者。在协同处置问题楼盘中贡献司法智慧,妥善化解商品房预售、产权式商铺买卖纠纷4320件,让群众买得放心、住得安心。

  (二)保障群众权益。加强对妇幼、农民工和生活困难群体的司法保护,提升司法温度。开展“毒品案件庭审进校园”活动,数万名在校学生接受警示教育,增强拒毒防毒意识。认定随母婚迁者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该案入选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案例。统一制发《离婚生效证明》,保护当事人隐私权。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审执结案件2406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4.76亿元。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减免缓诉讼费1971.2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87.93万元,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感受到关怀。

  (三)优化诉讼服务。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构建“厅网线巡”一体化格局,群众当场立案率达98%。建成“24小时自助法院”,推行“一网通办”,提供立案、送达、查询等35项在线诉讼服务,77个调解组织、266名调解员入驻调解平台。疫情期间,全市法院网上解纷5901件,井研法院远程化解一起境外务工人员的离婚纠纷。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出“八化”便民举措,为老年人、残疾人等开辟绿色通道,避免“数字鸿沟”。导入速裁、司法确认程序,实现简单纠纷当场调解、确认、送达,变“收发室”为“门诊部”。犍为、沐川2家法院被评为全省诉讼服务示范法院。

  (四)推进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将万人起诉变化率、矛盾纠纷化解率等指标纳入党政目标考核,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促进市域社会治理。运用司法大数据,聚焦多发易发领域,深化诉非衔接机制,联动化解住建、金融、劳动用工等矛盾纠纷2.32万件。助力写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优化人民法庭布局,突出“三服务”职能,彰显“桥头堡”作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4.58万件。马边、峨边、金口河等地法院建设“石榴籽”调解室,助推民族地区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延伸审判职能,落实普法责任,开展“庭审进校园”“巡回审判进基层”等“法律七进”活动400余场次。结合群众需求,创新普法形式,采取法治“脱口秀”、法治微视频、法治情景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重点宣讲宪法、民法典。“法官讲法”获评全国法院网络宣传优秀成果,1名法官走进央视,成为《法律讲堂》主讲人。

  四、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审判体系能力现代化

  以建立健全审判权力运行体系为重点,落实人民法院“四五”“五五”改革纲要要求,遵循司法规律,坚持权责统一,通过改革创新激发司法效能,促进司法公正。

  (一)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聚焦员额制改革,圆满完成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任务,“以岗定额”经验全省推广,“动态考核”做法受到中央政法委肯定。完成人员分类管理,按政法专项编制数的33%核定员额法官数量,法官人均办案量比改革前增加131.67%。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制定权责清单,明晰院庭长、审判组织、法官的权限和职责。强化带头办案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院庭长办理案件2.95万件,监管“四类案件”4225件,开展案件、文书、庭审“三评查”1.55万件,做到有序放权、科学配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

  (二)完善综合配套改革。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调整结构,优化职能,机构精简34%,实现专业化审判、扁平化管理。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组建简案、繁案团队,建立繁简分流机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70%的案件高效审结,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下降至34.93天,审判质效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建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为依法履职的法官“撑腰鼓劲”。

  (三)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严格落实“三项规程”,“四类人员”出庭作证311人次,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1735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案件4397件,判处罪犯6280人。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依法宣告23名被告人无罪,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推广峨眉山法院“四个+”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做法、市中区法院“海棠花开·少家邻”审判品牌,审理家事案件8296件,调撤率达71.85%,促进家庭和谐稳定。深化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改革,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五年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

  五、加强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实施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八项工程”,深入推进党的组织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锻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乐山法院队伍。

  (一)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完善党组工作规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挥头雁效应,领导干部带头攻坚克难、带头正风肃纪,党组凝聚力不断增强。推进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新设机关党委5个,优化调整党支部68个,命名党员先锋队18支、示范岗76个,做到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沙湾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二)强化司法能力建设。以培养“三高六质”法官、“三实五能”干警为目标,引进专业人才,开展轮岗交流,优化队伍结构,形成梯次发展。参加上级调训、开展自主培训2927人次,与西南财大、乐山师院等高校开展院校合作,教授来院培训,法官走上讲台,不断提升专业理论素养,102篇学术文章在全国、全省获奖,乐山法院精品庭审连续四年获评全省十佳。实施“青年培优计划”,开展结对帮带,组建青工委,助力青年成长成才,155名青年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三)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教育预防,常态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汇编十八大以来全市法院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旁听庭审、观看警示片、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116次。落实制度要求,加强日常监督,开展司法巡查11次、审务督察68次,有效整治司法作风不严不实、服务群众冷硬横推等问题。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肃执纪问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案查处违纪违法干警29人。

  六、真诚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专题报告扫黑除恶、保障营商环境、诉源治理、解决执行难等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审议意见。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市法院办理建议、提案17件,办结“两会”代表委员意见建议85条,办结率和满意度均为100%。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监督审理、见证执行4283人次。2次承办全国、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活动,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认真办理监察建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审理抗诉案件93件,办理再审检察建议35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1.57万件。公开裁判文书19.82万份、审判流程信息8.88万条、执行信息11.5万条、直播庭审案件2.39万件。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132场,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193场。乐山法院社会满意度提升至全省法院系统第五位。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是全市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五年,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五年,也是砥砺前行、充满收获的五年。扫黑除恶全省先进,审判质效大幅提高,改革试点全面完成,队伍建设有效加强,司法公信不断提升。491个集体、912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峨眉山市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4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五年实践证明,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指引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本优势在于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根本立场在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本动力在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根本保障在于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队伍。

  五年成绩的取得,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服务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能力仍需加强。二是案件数量长期高位运行导致审判压力较大,一些法院人案矛盾仍然突出,部分法官常年超负荷工作。执行难问题尚未切实解决。三是司法作风还需改进,监督机制尚需健全,从严管理仍需加强。四是基层基础存在薄弱环节,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能力有待提高,诉源治理机制尚需强化,人民法庭功能布局仍需优化。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打算

 

  今后五年,乐山将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恢宏篇章。市第八次党代会擘画了乐山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旅游兴市、产业强市发展战略和“聚焦三大任务、优化四区布局、实现五个提升”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乐山高质量发展,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山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一、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更高站位把准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八届一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历史自信,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忠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细则,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力服务保障全省区域中心城市、“中国绿色硅谷”和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

  二、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更新理念服务大局

  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职,精准发力。聚焦文旅经济核心区建设,巩固深化“云上金顶”旅游环保审判品牌建设,升级打造司法服务旅游产业2.0版。聚焦先进制造集聚区建设,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以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保障高水平科技创新企业自立自强。聚焦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依法妥善审理涉“三农”案件,助力茶叶、柑橘、林竹、中药材产业集群发展。聚焦生态经济先行区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强化生态保护修复,以最严密司法守护美丽乐山。加强区域司法合作,保障本地企业走出去、外地企业引进来,法治护航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三、坚持三个效果统一,以更高标准公正司法

  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让司法更有力度、速度和温度。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依法惩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犯罪,严厉打击涉众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贯彻民法典,加强财产权、人格权等重点领域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全面提升民事权利司法保护水平。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强司法应对,防范化解风险。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服务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扎实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行政案件级别管辖改革、执行实施权和裁决权分离改革,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更实举措司法为民

  牢牢坚持人民至上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升级全流程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加大在线视频调解力度,完善“12368”司法服务热线实质性办事功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把非诉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矛盾纠纷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严厉惩治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套路贷等新型网络犯罪,不让网络空间成为法外之地,坚决遏制网络传销、电信诈骗等向基层蔓延的势头。持续开展涉民生专项审判执行活动,依法妥善处理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严惩恶意欠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障,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对接司法需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完善信访办理机制,强化诉前明理、诉中释法、判后答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实施“八五”普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司法实践,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功能,建设平安乐山、和谐乐山。

  五、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纯洁队伍

  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严的主基调,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加强人员分类培训和交流锻炼,加大审判业务专家、青年干警、双语法官培养力度,加快培养储备高素质专业化审判人才和后备力量。健全法官职业道德评价机制,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全面推行审判权力责任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完善“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敢于动真碰硬,勇于自我革命,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整治顽瘴痼疾,不断纯洁法院队伍。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登高望,方知远山长;矢志不渝,更须再出发。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不忘为民初心,勇担法治使命,迈步伟大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注 释

  1. “云上金顶”旅游环保审判品牌:引入科技云、法治云、生态云理念,构建“庭”统筹、“站”服务、“点”延伸、“网”覆盖、“号”共享“五位一体”服务体系,为峨眉山旅游提供公正、高效、快捷法治服务,司法保障“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

  2. “海棠花开·少家邻”审判品牌:突出乐山地域特色,整合司法、行政、社会群团力量,拓展少年审判、家事审判、邻权审判的司法外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彰显司法温情,助力市域社会治理。

  3. “四个+”家事审判改革:“专业组织+辅助团队”“多元化解+心理疏导”“制度创新+院校合作”“人文关怀+安全盾牌”。

  4. 岷江流域“9+2”司法协作机制:岷江流域乐山、阿坝、甘孜、雅安、凉山、成都、眉山、宜宾、攀枝花9个中级法院和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2家科研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守护一江清水。

  5. 人民法庭“三服务”职能: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6. 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由同一审判团队审理,促进集约化、专业化审判。

  7. “三项规程”:《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

  8. “四类人员”: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和侦查人员。

  9. “四类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或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10. 执行不能:被执行人完全丧失了履行能力,经核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客观上不具备执行条件,即使人民法院穷尽了一切执行措施,也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形。

  11. “八化”便民举措:网上立案无纸化、执行立案免证化、受理服务即办化、跨域立案就近化、特殊群体全程化、文书送达电子化、异地查档一键化、智能服务全天化。

  12. 思想政治建设“八项工程”:“忠诚铸魂”工程、“核心价值观”培育工程、“组织力提升”工程、“全面从严治党治院治警”工程、淬炼“钢班子”锻造“铁队伍”工程、“文化强院”工程、“关爱激励”工程、“主责主业”工程。

  13. “三高六质”:高尚的道德情操、高贵的精神气质和高雅的审美情趣,崇法的精神、智慧的头脑、中立的立场、清廉的操守、矜谨的情怀和为民的宗旨。

  14. “三实五能”: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

  15.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和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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