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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工作报告
作者:乐山中院  发布时间:2023-01-17 10:16:43 打印 字号: | |

 2022年2月23日在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邓 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乐山开局“十四五”、启航新征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市法院新收案件51849件,审、执结50889件,分别同比上升33.29%、24.8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6.92%。其中,市中院新收案件6486件,审、执结6397件,分别同比上升12.51%、33.47%。综合目标考核进入全省法院第一方阵。

  一、坚定信念,对党忠诚,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一)深化思想引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法润嘉州”司法惠民十大行动为抓手,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强化政治自觉。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法治担当、贡献法院力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细则,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推动省市联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开展“回头看”,提升政治能力,在执法办案中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筑牢党建根基。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六大行动。举行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加强党员党性锤炼,激发自豪感、使命感、责任感。推进党建工作与审执工作融合,引导干警亮明党员身份、践行为民宗旨,1名党员被评为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1个集体、1名干警被评为四川政法先锋。

  二、立足大局,主动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旅游兴市、产业强市战略,精准提供司法服务,保障乐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护航发展战略。打造峨眉山“云上金顶”旅游环保审判品牌,建设旅游环保审判指挥中心、法官工作站,助力“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云上金顶”旅游审判模式获首届四川法院改革创新奖,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官微推广。设立硅谷产业园区法庭,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三合一”审理机制,新建5个产业司法保障团队,成立28个涉企法官工作站,妥善审结产业纠纷558件,服务保障乐山创新型城市建设。积极参与“问题楼盘”联动整治,开展涉金融领域审执专项行动,审结涉房地产、金融纠纷2497件,执行到位24.36亿元,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市中区法院被评为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工作先进集体。

  (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串通投标案件4件,判处罪犯14人,维护交易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开展涉民营企业审执专项行动,审执结案件13955件,对20家企业采取“活封”措施,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健全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成立管理人协会,制定预重整操作指引,有效发挥市场主体出清和重整救治作用,审结破产案件66件,化解不良贷款105.51亿元,盘活土地1677.28亩,协助安置职工6185人。审结行政登记、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等行政案件86件,服务“放管服”改革。

  (三)助力乡村振兴。深入研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运营法律风险,提出14条防范建议,服务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被《乐山改革动态》刊发。妥善化解涉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新业态纠纷,促进农村特色产业发展,服务“百里柑橘产业环线”的井研研城法庭被评为全省先进集体。峨边、马边、金口河建立民族地区“石榴籽”调解室,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开展巡回审判715场,就地化解矛盾纠纷2062件。优化人民法庭布局,41个人民法庭审结案件10626件,成为服务乡村振兴“桥头堡”。选派36名干警驻村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践行“两山”理念,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38件,其中公益诉讼案件28件。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审理的黄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入选自然资源部土地违法典型案例。综合运用惩罚性赔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恢复性司法措施,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参与长江流域全面禁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峨眉山违建农房整治等专项行动,深化岷江流域生态环保“9+2”司法保障,守护嘉州绿水青山。

  三、依法履职,勇于担当,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助推平安建设。审结刑事案件2119件,判处罪犯2853人。严惩黑恶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案件8件、判处罪犯56人,重刑率51.79%。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惩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10件,判处罪犯540人。严惩电信诈骗、网络传销、网络套路贷等新型网络犯罪,审结案件55件,判处罪犯146人,龙岩等人以“超级团购”为名,组织、领导网络传销活动,涉案金额高达64.87亿元,涉案29人全部获刑。严惩贪腐犯罪,审结职务犯罪案件24件,判处罪犯30人。市国资委原主任戴国际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二)保障民生权益。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7529件,涉案金额112.54亿元。首次引入民法典绿色原则,审结私人车位安装充电桩案,判决物业公司协助完成充电桩安装,维护业主绿色出行的权利。准确适用侵权规则认定侵权者,审结小区高空坠物案,使受害者得到救济、未侵权者不担责。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缴诉讼费270.74万元,司法救助91件97人,发放救助金159.85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三)促进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226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75件。审结征拆案件154件,依法保障岷江航电枢纽、民用核工业园、峨汉高速等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发送司法建议29条,组织“双进”活动开展行政执法培训1200余人次,促进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下降22.28%。与市人社局、市司法局统一工伤“双赔”案件法律适用标准,源头化解工伤“双赔”行政纠纷179件。在全省率先成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中心,推动行政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协同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地落实,出庭应诉率达95.81%,居全省前列。

  (四)强化执行攻坚。执结案件17953件,到位金额48.29亿元。会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制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证据指引,联合市税务局、市公积金中心加强执行联动,与市车管所设立机动车在线查控工作站,执行案件平均结案用时同比缩短17.17天。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378人次、限制高消费12407人次、司法拘留105人、判决拒执罪1人。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案件2151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1.66亿元,张某等113人申请执行案入选全省法院涉民生执行典型案例。

  (五)加强法治宣传。开展“法律七进”活动300余场,持续推进“法官讲法”,1名法官走进央视《法律讲堂》,被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深入开展以案释法,严惩吴某侮辱国旗犯罪,发布典型案例268件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法治力量引导群众“践行十爱·德耀嘉州”。

  四、锤炼队伍,固本强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严的主基调,围绕“四化”建设目标,践行“五个过硬”要求,努力打造新时代法院铁军。

  (一)开展教育整顿。全面整治顽瘴痼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让“逢问必录”成为常态。积极参加“万案大评查”,有力整治瑕疵案件。全面核查“减假暂”案件43254件,坚决防范“纸面服刑”。鲜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导向,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处分违纪违法干警,立案查处11人。坚持查改治建一体推进,健全诉讼服务、审限管理、规范执行等长效机制26项。

  (二)提高司法能力。组织参加上级调训36期121人次,提升理论素养,强化专业技能,18篇论文在全省、全国获奖,1篇案例分析荣获全国法院优秀奖,2个案例被评为全国法院年度案例。组建青工委,实施青年干警“培优计划”,通过上挂下派、轮岗交流、结对帮带促进成长成才,36名青年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三)激励奋发有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跨区县、跨系统交流调整基层法院班子成员50名,提拔交流中院中层干部56名,优化班子结构,增强队伍活力。完善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制度,启动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健全“分调裁审”机制,推动办案提质增速。员额法官人均办案数171.34件,同比增长22.71%。平均办案时间37.25天,同比缩短7.16天。

  五、接受监督,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全面落实审议意见。真诚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通报法院工作,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系,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7件,办结“两会”代表委员意见建议72条,办结率和满意度均为100%。加强联络工作,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重大案件审理、重大执行活动738人次。承办全省代表委员联络活动,受到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肯定。主动接受监察监督,认真办理监察建议。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审理抗诉案件16件,办理检察建议9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2058件,公开裁判文书3万份、审判流程信息3.41万条、执行信息3.3万条、直播庭审案件1.07万件。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15场,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26场。乐山法院社会满意度提升至全省法院前列。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18个集体、128名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市中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峨眉山市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沙湾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全市法院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理念与新时代新阶段要求还有差距,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全市法院新收案件持续上升,人案矛盾突出,诉源治理有待深化。三是队伍建设尚有短板,从严管理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全市法院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扣市委“345”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为乐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筑牢政治忠诚、坚守信仰信念,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服务党和国家大局,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二、坚持服务大局,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巩固深化“云上金顶”旅游环保审判品牌建设,促进旅游兴市。积极参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产业强市。制发专项司法保障意见,服务乐山“中国绿色硅谷”建设。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守护美丽乐山。开展区域司法协作,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三、坚持公正司法,推进平安乐山法治乐山建设

  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扎实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打好禁毒人民战争,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深入贯彻民法典,切实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奋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四、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坚决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突出犯罪,严惩恶意欠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犯罪,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常态开展“法律七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五、坚持从严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加强人员分层分类培训和交流锻炼,加快培养储备高素质专业化审判人才和后备力量。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零容忍严惩司法腐败,以廉洁司法保证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行者常至,为者常成。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用心认真尽责,敢担苦干善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新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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