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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中院召开全市民事审判工作会
作者:乐山中院  发布时间:2023-01-11 16:17:05 打印 字号: | |

4月26日,乐山中院召开全市民事审判工作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结全市法院 2019 年以来民事审判工作,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乐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航出席会议并讲话。乐山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傅晓兰、乌建英,全市基层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民事简案团队和民事繁案团队的负责人,乐山中院各民商事审判庭负责人、民商事审判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会议。会议由乐山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乌建英主持。

会议指出,2019年以来,在中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民事审判干警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全力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议强调,2022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二年,是“十四五”规划落实年,是市委确定的“重大项目攻坚年”。面对新机遇与新挑战,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乐山发展大局,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推动乐山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民事审判的使命感、责任感。要充分了解当前民事审判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要充分认识到民事审判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要发挥审判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务必准确把握乐山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路径,找准服务保障乐山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落脚点,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乐山“中国绿色硅谷”建设,积极参与市域治理,将民事审判工作深度融入乐山高质量发展之中。

要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强化民法典的宣传工作。

四是要坚持严管厚爱,打造高素质民事审判队伍。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的成果,引导干警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驰而不息纠“四风”。要把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对民事审判骨干力量的培养。

会上,乐山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傅晓兰就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推进破产审判等6项工作作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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