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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法妈妈”普法微课堂 |【第七课】未成年人网络打赏
作者:乐山中院  发布时间:2023-01-11 10:52:21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 网络直播快速发展

未成年人沉迷其中的现象频发

出现了不少因未成年人高额打赏而引发的纠纷

那么 未成年人网络打赏 钱可以要回来吗?


 

今日份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

第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乐法妈妈”有话说

家长朋友们应该保护好自己的网络支付密码,同时,应肩负起教育的责任,培养孩子正确的金钱观、价值观,注重亲子陪伴,避免孩子陷入网络陷阱无法自拔。

让我们共同关爱未成年人,关注成长的心灵,灿烂的明天。


 

 
责任编辑:新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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