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1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全票通过《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在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国家安全意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乐山法院积极开展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活动。
乐山中院印制“全民反恐,共创平安”宣传资料和法治宣传书签,组织全市法院干警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企业”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进行普法宣传。
沙湾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观峨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现场,法官向社区干部、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从立法背景、恐怖主义内涵、如何防范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阐释,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
五通桥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竹根镇开展反恐怖主义法治宣传。活动中,法院干警通过发放资料向过往的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恐怖主义思想,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2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
金口河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深入金河镇五一村开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宣传活动。活动中,法院干警全面深入讲解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主要内容、重要意义以及恐怖主义的概念、特点等,切实增强了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辨恐、识恐的能力水平。同时,提醒广大村民积极配合反恐怖主义活动,对发现涉及恐怖主义的信息、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报告,筑牢联防联动机制,共同建设法治金口河。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红华苑社区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向群众宣传反恐怖主义的重要意义、科普恐怖主义的具体表现,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敢于向恐怖活动作斗争。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
井研县人民法院干警们走上街道、走进镇村,向群众发放了相关宣传资料,并利用入户走访机会向大家讲解防恐、反恐知识,切实增强大家的辨恐、识恐能力,进一步引导群众学法、守法,树立法治观念,抵制恐怖主义活动。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洵20余人次,营造了全民防恐、反恐的良好氛围。
夹江县人民法院干警着重强化对酒店、易燃易爆物品销售点、交通集散中心等重点行业、重要场所、重点人群的宣传,坚持群防群治,确保扎牢反恐怖主义社会“栅栏”。
峨边县人民法院干警来到加油站、燃气经营部,向经营者、工作人员发放了宣传资料,讲解相关责任义务,助力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干警们还进入校园、社区,向老师同学、居民群众讲解防恐、反恐知识,切实增强大家的辨恐、识恐能力。
马边县人民法院干警在“转转酒广场”开展法治宣传,通过设置咨询台、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进行宣传。干警们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深入普及国家安全观。
普法课堂
Q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施行时间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Q2:恐怖主义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